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7 04:47:19 阅读次数:4850
近日,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管理的通知》,针对一些广告节目以及导视频道的音频响度明显超出常规节目和频道的音频响度的情况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至8月底,在全国广电系统开展电视节目音频响度自查自纠工作;从9月初起,总局将对全国上星传输和重点地区有线电视网传输的电视节目进行音频响度监测和抽查工作。总局将对违规者进行通报,对长期或多次违规者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通知强调,各单位、机构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形象和广大电视观众利益。